欢迎来到天津迅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22-27542652

首页 >> 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 私设暗管偷排、未批先建 34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详细内容

私设暗管偷排、未批先建 34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时间:2018-04-23     作者:喻琢【转载】   来自:湖南日报

2.jpg

34家企业上榜环保黑名单

  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偷排、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省环保厅近日公布2018年湖南省第一批环境保护黑名单,共34家企业。

  从黑名单上公开的违法信息可见,这批企业大多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偷排、不正常运行或停运污染物治理设施、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此外,一些企业存在重金属超标排放以及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黑名单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市州环保部门应将认定结果告知企业,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查处。

  我省自2017年8月起实施《湖南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办法》,黑名单管理对象主要包括排污单位、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根据这一办法,如果企业出现私设暗管排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阻挠现场执法等11种环境违法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一旦上了“黑榜”,企业不仅面临处罚、整改,还将在多方面受限制,包括:实施黑名单管理期间相应调整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予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在其他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中出具否定性意见等。

  黑名单管理期限为3年。黑名单管理期满且失信行为未消除的继续实施黑名单管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排污单位如积极实施整改、成效明显,可在黑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月后,向省环保厅提交书面解除申请,并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