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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禁三治”VOC等“七大行动”

时间:2018-08-22     【转载】   来自:咸宁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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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地处鄂东南边陲,幕阜山脉北麓,全县国土面积2680平方公里,辖8镇4乡和1个国家级风景区,总人口48万。近年来,通山县环保局党组抱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创新党建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党建引领,有力地促进了通山县环保事业向前发展。通山县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第三届绿色碳汇节在通山举行,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取得圆满成功,破获了全省首例非法提炼重金属污染环境犯罪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地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按期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正在有力推进整改,通山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位居全省全市前列,通山县环保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全市环保工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作法多次在光明日报、中国环境报、新华网头条、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咸宁日报等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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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三个责任”,建强战斗堡垒。一是在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中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县环保局党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四个意识”教育和“四铁”教育,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就每个月的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坚持把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挺在前面,落到实处,促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三重一大”问题均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围绕执行决策部署、工作作风、纪律规矩、奉献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局党组学习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贯彻和执行制度中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在率先垂范中落实局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坚持把抓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纪律规定,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三大攻坚战。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的职责,与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各二级单位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和审定局党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不定期与局党组成员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恳谈,加强政治规矩和纪律作风教育,坚持做到一身正气,讲求组织原则,对各种不正之风予以严肃批评和坚决制止,坚持带头带动带领,做到谋事在前、干事在前、吃苦在前、冲锋在前、担当在前、奉献在前,努力弘扬正能量。三是在实行“一岗双责”中落实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强化局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把抓党建与抓分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局党支部下设三个党小组,由三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党小组组长,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分管领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实行责任双追究制。

二、着力“四个加强”,提升党员形象。一是加强党员教育提形象。利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请县纪委领导就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作廉政教育报告,请县检察院领导就预防职务犯罪作警示教育报告,请县法制办领导就依法行政作法制教育报告,学习通报省市关于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每半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通过述学、评学和考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和形象。二是加强党员管理提形象。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先由每位党员就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作风、遵规守纪、奉献担当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进行自评,再就以上五个方面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对每位党员干部以百分制形式测评,年评议平均分作为党员干部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每半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围绕执行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及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转变作风,提振精神。每年开展一次“五星”党员评选,将评选结果向全局公开。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五查五看”,即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看大局意识强不强;查工作作风是否漂浮,看工作成效好不好;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看遵规执纪严不严;查疑难问题是否破解,看担当奉献精神够不够;查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看依法行政能力高不高。要求每位党员围绕“五查五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同时,不断加强对党员的监督。三是开展组织活动提形象。组织党员干部到大幕山学习原通山县委书记李振国同志先进事迹,组织党员干部到闯王陵接受警示教育,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履职尽责创佳绩”活动,推荐六名添彩党员上台作典型发言,弘扬正能量,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四是加强严肃执纪提形象。对2名作风漂浮党员进行了全局大会通报,对3名工作履职不力党员进行约谈,对2名违规违纪党员进行了警告处分。

三、开展“七大行动”,建设生态通山。建设生态通山既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又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在推进过程中我们着力开展了七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行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按期完成,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督查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力推进,投资2000万元完成了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复垦复绿工作,投资8000万元完成了富水湖24600口网箱拆除任务,投资6000万元新建了规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投资400万元对通羊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升级改造,对22家非煤矿山进行关闭,加强了生态修复,恢复了绿水青山,光明日报以好日子就在绿水青山中为题进行了宣传。湖北日报于7月4日、7月28日和8月4日专版对我县环境整治成效进行了报道。二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禁三治”行动。印发秸秆禁烧通告3万份,通过采取政策宣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监管执法、检查督办、通报问责等一系列措施,境内没有发生较大火点和黑斑,受到省禁烧办领导好评。加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了38台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在县城区全面开展了禁鞭工作,成效显著。加强绿色矿山整治、扬尘治理和机动车尾气、VOC及餐饮油烟治理,烟气尘污染问题得到有力抑制。7月14日,接群众投诉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党员毛建文、陈钊到某工地查处扬尘污染,在做工作中,被建筑业主三次推倒在地,但毛建文、陈钊同志仍爬起来耐心做工作,用真诚和责任使业主建设了扬尘污染设施,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三是开展“五河一湖”环境整治。对“五河一湖”开展污染排查,成立四个专班狠抓整治,对洪港河旁边的中苏湖大理石工业园22家加工企业污水污染进行整治,促使园区企业投入资金140万元建设了管网和2个3000m3污水处理池,实现了污水达标排放,湖北日报以“牛奶河”变为清水河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加强对宝石河沿岸12家石英沙厂整治,通过停产整治,行政处罚,验收复产措施,使企业完善了水污染处理设施,清除了石英沙厂酸洗污水多年污染宝石河现象。加强对厦铺河流域村庄的生活垃圾治理,投资1000万元购买北京中科华宝公司清洁服务,建立了长效机制,改善了饮用水源地水质。加强对通羊河环境整治,投资3000万元完善了城区污水管网,对富水湖上游35家涉水排污企业进行了整治,对湖面215万平方米的网箱全部进行了拆除,实现了县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四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整治行动。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204个土壤污染点位核查、采样和监测工作,加强县域内固体废物的整治,整治工业废物5处,清除建筑垃圾500吨,对各乡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面进行整治,在全县建立7个垃圾中转站,将各乡镇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消除环境隐患。五是开展畜禽养殖整治行动。对全县的123家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与温氏、正邦等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不与无环评审批养殖场联系,不向未经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养殖场送达猪苗,加强监管执法,促使养殖场全部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清除了环境污染。六是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整治行动。投资1000万元建设了水晶工业园污水拦截总站,对园区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整治,依法查处,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管机制,确保了园区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七是开展利剑执法行动。坚持“一抓四促”的执法方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成功破获了通羊镇岭下村非法提炼重金属污染环境案,三名犯罪分子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此案受到公安部嘉奖。党员副大队长毛建文,阮国涛、吴浩等同志以身作责,带领各自片区中队,坚持每月开展1-2次零点行动,今年以来,我局行政立案32件,对8家违法企业进行了关闭,对6家企业进行了查封,行政处罚金额达到150万元,维护了法律尊严,清除了环境安全隐患,改善了县域环境质量。

虽然我局在“围绕环保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环保”方面进行了一点探索,但离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扬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和担当奉献的作风,努力践行生态环境部提倡的“三个特别”,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生态通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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